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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申报资格
1.校级重点项目
申报资质:本校在职在岗初级或中级职称人员、本校协议型附属医院具有同等职称人员主持申报。
申报要求:鼓励跨校际、跨院系联合申报,鼓励联合本校附属和临床学院共同申报,力求人员组成合理,专家组评审,择优资助,同等情况下向学校重点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。
2.校级面上项目
申报资质:本校在职在岗初级或中级职称人员、附属医院及临床学院具有同等职称人员主持申报。
申报要求:鼓励跨校际、跨院系联合申报,鼓励联合本校附属和临床学院共同申报,力求人员组成合理,专家组评审,择优资助,各附属和临床学院申报推荐数不超过10项。
加强与驻点教学医院的联系,驻点教学医院专题研究驻点教学改革和特色课程建设课题优先资助。
学校加强科研诚信管理,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一年内不得申请各类新项目。
二、选题方向
附属医院、驻点教学医院及相关企业在教育教学改革、专业及课程建设、校企合作机制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、教学与实验实训深度融合等方面的研究优先立项(详见选题指南附件)。项目申请人可以参考选题指南确定选题方向,也可以自行设计。
三、项目研究期限
校级重点项目、校级面上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均为2022.1.1-2023.12.31;
四、经费资助
项目类别 | 自然科学类 | 人文社科类 | 教育研究类 |
校级重点项目 | 10000元/项 | 5000元/项 | 5000元/项 |
校级面上项目 | 6000元/项 | 3000元/项 | 3000元/项 |
五、结题要求
1.校级重点项目:课题组发表高水平文章2篇(参照2020年结项要求)
2.校级面上项目: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;
以上结题成果均须在本项目研究期间完成。
用于项目结题的研究成果经费资助栏须标注“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(项目编号)”字样,未标注者不予承认。附属医院和临床学院中标项目的成果完成人单位需标注“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附属某某医院”或“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某某临床学院”字样。
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按期提交年度报告和结题材料,结题验收按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。
六、申报要求
由于此次为限额申报,每个附属医院只有10个名额,请申报者认真对照申报指南(见附件)进行填写,申报书(见附件)请于2021年11月20日前发至科教处赵晨OA邮箱,经筛选择优确认10个项目再进行网报。由于时间急迫,请大家按时申报,过期不候,以免影响整个申报过程。
科教处
2021年11月13日
025-57311232
咨询电话:025-66931188 医务处:025-66931866 投诉电话:025-57311232
通信地址: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茅山路53号 邮政编码:211300 Email:wgzx@gcph.com.cn 急救电话: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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